
房屋修繕-如何解決用水不穩定的疑慮?(下)
由 joewanjen 於 四, 2009/12/31 - 7:48pm 發表
給水排水管路配置
□ 不得影響建築物結構安全。
□ 避開腐蝕、變形、沉陷、震動或載重影響而產生滲漏。
□ 埋入地下或構造體的管路應有防腐蝕措施。
□ 不得配置於昇降機的通道內。
□ 外露的明管,應依照國家標準規定、塗漆明顯標誌。
□ 自備水源的給水管路,不得與公共給水管路相連接。
□ 供飲用的給水管路不得與其他用途管路相連接,放水口應與各種設備的溢水面保持適當之間距(管徑2倍且至少5公分以上),或裝置逆流防止器。
□ 給水管路不得埋設於排水溝內,應與排水溝保持15公分以上之間隔;與排水溝相交時,應在排水溝頂上通過。

排水管線,配置不可影響建築物安全。

化糞池需加清潔蓋以防異位。

水管轉彎處應定期檢查防堵塞。
□ 貫穿防火區劃牆之管路,於貫穿處兩側、各一公尺範圍內,其材質要用不燃材質。貫穿部位應以防火材質填塞。
□ 家電相關設備的出水口,應用間接排水,並應保持5公分以上之空隙。(詳註一)
□ 排水系統應裝存水彎、清潔口、通氣管及截留器或分離器等衛生設備。
□ 未設公共污水下水道或專用下水道之地區,沖洗式廁所排水及生活雜排水,皆應處理後再排放,污水處理設施放流口應高出排水溝經常水面3公分以上。
□ 沖洗式廁所排水、生活雜排水之排水管路應與雨水排水管路分別裝設,不得共用。

排水系統中的通氣配管
建築物內排水系統通氣管,其裝置應依下列規定:
□ 每一衛生設備存水彎皆須接裝個別通氣管,但利用濕通氣管、共同通氣管或環狀通氣管,及無法裝通氣管之櫃台水盆等者不在此限。
□ 個別通氣管管徑不得小於排水管徑的一半,並不得小於30公厘。
□ 共同通氣管或環狀通氣管管徑,不得小於排糞或排水橫管支管管徑的一半,或小於主通氣管管徑。
□ 通氣管管徑,視其所連接之衛生設備數量及本身長度而定。
□ 凡裝設有衛生設備之建築物,應裝設一個以上的主氣管通到屋頂,並伸出屋面15公分以上。
□ 屋頂供遊憩或其他用途者,主通氣管伸出屋面高度不得小於1.5公尺,並不得兼作旗桿、電視天線等用途。
□ 通氣支管與通氣主管接頭處,應高出最高溢水面15公分,橫向通氣管亦應高出溢水面15公分。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