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下有幾個問題想請教,希望懂法規的大大能幫忙解惑。
6樓以上11樓以下的集合住宅在裝修材料上有沒有啥限定?
11樓以上的集合住宅在裝修材料上有啥限定?
H-2的廚房如果在一樓是不是就沒規定一定得要用防火材料?
六樓以上住宅被認定為公眾使用建築物的這條是出自哪個法啊?找不到相關資料。
回覆這位板友
關於您提的幾個問題,經請教建築中心的黃經理後,有以下的答覆提供給您參考:
1.建築物的內部裝修材料的限制主要為依據建築物之防火需 要(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3章),以及第17章綠建築基準321 條規定的使用30%綠建材等2個部分。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 第3章第88條對於11樓以下集合住宅除了使用燃燒設備的房 間外,雖然沒有限制其內部裝修材料, 但是仍要注意第69 條關於住宅的防火構造以及防火區劃的規定。 2. 11樓以上的裝修請看88條表(十三)的規定。 (配合本條第一項關於不在此限的說明) 3. H2的廚房在1樓時無內部裝修材料限制。 (1樓通常為避難層可以直接向戶外避難, 不同的樓層通常是不同的防火區劃範圍, 因此只規定H2廚房在2樓以上的防火材料 限制。 4.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認定係依照內政部 六十四年八月二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 六四二九一五號函訂定頒布的「供公眾 使用建築物範圍」,在都市計畫區內的 六樓以上,非實施都市計畫地區4樓以上 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支集合住宅均屬之。 5. 以上在營建署網站均可查得。 (http://www.cpami.gov.tw)
蔡明達,臺大土木所博士,現為逢甲大學兼任助理教授、宜修網站長、網路公司經理。
研究興趣領域包含:網路知識鏈結、綠建築、建築系統規劃、健康住宅、建築醫學、語意分析。過去在臺大向老建築學習而獲益良多,認為建築其實就是人與基地環境的一種對話,或者說,一種回應。在全球氣候變遷的當下,我們應該學習更謙卑、合諧的與環境共存。
在室內設計上整體設計與配色行成空間的一致性,整體房屋修繕的施工工期進度的掌握性良好及配合度良好,且暗門的設計手法可避免空間層次的明顯表現,具良好隱密性與私密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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Re: 修繕法律:關於建築技術規則的問題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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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您提的幾個問題,經請教建築中心的黃經理後,有以下的答覆提供給您參考:
1.建築物的內部裝修材料的限制主要為依據建築物之防火需
要(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第3章),以及第17章綠建築基準321
條規定的使用30%綠建材等2個部分。技術規則設計施工編
第3章第88條對於11樓以下集合住宅除了使用燃燒設備的房
間外,雖然沒有限制其內部裝修材料, 但是仍要注意第69
條關於住宅的防火構造以及防火區劃的規定。
2. 11樓以上的裝修請看88條表(十三)的規定。
(配合本條第一項關於不在此限的說明)
3. H2的廚房在1樓時無內部裝修材料限制。
(1樓通常為避難層可以直接向戶外避難,
不同的樓層通常是不同的防火區劃範圍,
因此只規定H2廚房在2樓以上的防火材料
限制。
4. 供公眾使用建築物的認定係依照內政部
六十四年八月二十日內政部台內營字第
六四二九一五號函訂定頒布的「供公眾
使用建築物範圍」,在都市計畫區內的
六樓以上,非實施都市計畫地區4樓以上
面積1000平方公尺以上支集合住宅均屬之。
5. 以上在營建署網站均可查得。 (http://www.cpami.gov.tw)